關于開展2021年第一批CSC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智能船舶與航運安全國際領軍人才培養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學院及研究生:
我?!爸悄艽芭c航運安全國際領軍人才培養項目”(以下簡稱CSC水運人才專項)是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的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該項目旨在為我國航運領域培養更多創新型、緊缺型、復合型國際化人才,突破制約我國航運發展的基礎科學難題,支撐我國“交通強國”“長江經濟帶”和“海洋強國”等國家戰略。為推進項目順利進行,保證選派質量,現就2021年第一批選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派計劃
(一)選派類別及名額
CSC水運人才專項選派類別為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兩類,2021年選派計劃共10人(其中攻讀博士學位4人、聯培博士6人)。
(二)資助內容及資助期限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為48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12-24個月。由國家資助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具體金額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批準決定。
(三)選派學科、專業領域
選派學科:交通運輸工程學科(專業)、船舶與海洋工程學科(專業)、機械工程學科(專業)等。
專業領域:智能船舶與航運安全。
(四)選派單位
根據留學基金委批復,CSC水運人才專項公派高校為: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美國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英國南安普頓大學、英國利物浦約翰摩爾斯大學、新加坡國立大學、挪威科技大學。
二、申報條件
(一)申請人應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具有良好的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身心健康,申請博士研究生項目時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類別申請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1.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所在單位在讀碩士生(包括應屆碩士畢業生)或應屆本科畢業生。
2.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應為:所在單位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在讀年級”應注明已進入博士階段學習。
(三)申請時應獲得項目合作院校出具的正式入學通知復印件或國外導師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免學費),同時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及留學國家、留學單位的語言要求。
三、申報流程
(一)初審報名:2021年2月22日前,申請CSC水運人才專項的同學請按以下順序準備一份紙質申請材料(具體材料要求參照《2021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如果國家政策有調整,則按最新要求執行)),并提交至智能交通系統中心綜合辦公室(余家頭校區航海大樓713辦公室,聯系人:盧鈺 027-86582280)。
(二)應提交申請材料
1.《武漢理工大學公派留學研究生項目申請表》(注明CSC水運人才專項,見附件1)
2.《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研究生類)
3.《單位推薦意見表》
4.邀請信/入學通知書復印件
5.國外導師簡歷
6.外語水平證明復印件
7.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復印件
8.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9.學習計劃(外文)(見附件2)
10.成績單復印件(自本科階段起)
11.收取學費明細表(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需提交)
12.兩封專家推薦信(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需提交)
13.國內導師推薦信(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需提交,見附件3)
14.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人需提交,見附件4)
15.公派出國承諾書(見附件5)
申請材料一律使用A4復印紙打印或復印,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一份)。材料中有英語以外語種書寫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譯件。
(三)專家評審:2021年2月25日前,智能交通系統研究中心牽頭組成CSC水運人才專項評審小組,結合項目和學科發展的需要,對申請人個人情況、學術水平、發展潛力等情況進行評審(按攻讀博士學位和聯合培養博士分開匯總并給出推薦排序),填寫《武漢理工大學2021年度國家公派出國報名匯總表》(見附件6),同時針對聯合培養博士的申請材料填寫《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見附件4),擇優推薦候選人,將以上材料連同候選人的申報材料統一報研究生院審核(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105室)。
(四)研究生院審核及公示:2021年2月26日至28日,研究生院組織專家審核,確定候選人并在研究生院網上予以公示。未確定為CSC水運人才專項候選人的申請材料由智能交通系統研究中心提交到研究生院參加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項目的評審。
(五)正式申報:2021年3月1日至10日,候選人應在此期限內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受理機構選擇“武漢理工大學”,項目名稱選擇“國外合作項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選擇“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
(六)評審錄?。簢伊魧W基金委于2021年5月評審錄取。候選人可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查詢錄取結果。
四、其他說明
(一)本項目對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留學人員派出前須在國內辦理《國際旅行健康檢查證明書》,通過相關留學服務機構辦理派出手續。
(二)5月份錄取的留學人員須在次年12月31日前派出。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學資格將自動取消。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資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三)如有疑問,可與智能交通系統研究中心教學辦公室聯系,電話:027-86582280或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電話:027-87855613,傳真:87863980。
(四)請申請研究生及所在培養單位按時完成各項申報、推薦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研究生院
智能交通系統研究中心
2021年12月30日